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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闻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费
发布时间:2022-05-25        浏览次数:25        返回列表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各专业学费

专业名称 学费
医学信息工程 5500
工业工程 48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55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5500
生物医学工程 5500
传播学 4800
统计学 48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6300
车辆工程 5500
测控技术与仪器 5500
自动化 55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500
环境科学 4800
应用物理学 4800
经济学 48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4800
金融学 4800
法学 4800
社会学 4800
教育技术学 4800
编辑出版学 4800
数字媒体技术 5500
电子商务 4800
物流管理 4800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助学政策

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向学校申请“阳光助学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发展历程

1956年3月,创建杭州航空工业财经学校,隶属第二机械工业部。

1958年6月,学校更名为杭州航空工业学校,隶属第一机械工业部。

1958年12月,学校下放,与浙江机械专科学校(现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电机科合并[5] 为浙江电机专科学校,隶属浙江省机械厅。

1961年4月,更名为浙江机械工业学校,隶属浙江省机械厅。

1962年11月,中央回收,隶属第三机械工业部。

1963年3月,划归第四机械工业部管理。

1965年1月,更名为杭州无线电工业管理学校,隶属第四机械工业部。

1970年2月,学校改厂,更名为学军机器厂,隶属第四机械工业部。

1973年5月,中央批准恢复办校,成立杭州无线电工业学校,隶属第四机械工业部。

1980年5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建立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管理体制为“实行第四机械工业部、浙江省双重领导,以部为主的领导关系”。

1981年,开始招收硕士生。

1990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1996年,与原杭州大学联合申报“电路与系统”博士点获批。

1997年,电子工业部和浙江省签订共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协议。

2000年5月,学校管理体制实行重大变化,实行“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并被浙江省列为重点建设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2003年,原杭州出版学校整体并入;[3] 经教育部批准成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单位。

2004年5月,杭州电子工业学院更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07年,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前身)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首次共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09年,学校成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2011年3月,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签署协议,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共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5年,被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2016年,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十三五”期间继续共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